医院规章
职工工作守则
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,严格工作纪律,规范医院职工的言行,使职工养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,文明行医的良好工作习惯,自觉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更好地开展各项医疗工作,制定职工守则如下:
一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热爱医院的发展和建设,热爱本职工作。
三、忠诚事业,谦虚谨慎,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。不准直接、间接向病人或家属索要钱物,禁收“红包”,主动谢绝患者、家属的馈赠、宴请及其它消费活动;不准通过开药和各种医学化验、检查单、转诊、转院单提成,收取好处费;不准在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器材、建材、物品等采购活动中私自收取回扣、提成费;不准开大处方、滥用药、乱检查;不准对患者“生、冷、硬、推”,处理病情不能草率、简单或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;不准出具假证明。
三、服从工作分配,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。工作尽职尽责,讲求效率和质量,不无故拖延、拒绝或中止工作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。
四、努力学习科学理论文化知识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业务水平。
五、团结协作,密切配合,主动协调,不互相推诿。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及职责内的各项工作。
六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。工作时间不准擅自外出办个人私事,有事须提前请假,经主管领导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。所有职工必须服从调动和组织的安排,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班次,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,经批准方可变动,否则按旷工对待。
七、团结同志,尊敬领导,关爱患者,注重礼貌文明用语。讲话简明扼要,交谈语调平稳,语音适中,用语确切。要微笑服务,礼貌待人,不准使用污言秽语。严禁吵闹、打架、违反公共场所秩序。
八、坚守工作岗位。工作时间非因工作需要,不得在其他场所逗留。严禁高声喧哗、追逐嬉闹。不准做私事、打私人电话及在电话中闲谈。不得长时间地接待亲友。不准吃零食、饮酒、哼歌、看书报、打扑克等。
九、注重个人仪容、仪表。保持着装整洁,常洗澡、勤换衣,上班穿工作服,并按指定位置佩戴胸牌。
不准在上班时间光脚、穿拖鞋、硬底鞋或高跟鞋;不准穿彩色便服短裤或超短裙;男职工不留长发、大鬓角、小胡子,头发要保持清洁,做到前不盖眉,侧不过耳,后不遮领。女职工上班时不准披发,发要盘起或扎好,发型美观大方,工作场合不能浓妆艳抹,不准涂鲜艳指甲油,不准戴耳环(可戴耳钉),不准抹刺激味重的发蜡、摩丝或香水。
十、按规定时间就餐,不准穿工作服进食堂或外出。
十一、遵守社会公德,不得充当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关系。
十二、不准偷阅、传阅或私藏黄色、反动书刊、画报;不得使用毒品、麻醉剂或兴奋剂;不得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;不得利用黑社会组织搞帮派活动;不得组织煽动旷工、罢工;不得有意制造事端或带头聚众闹事;不准贪污、盗窃、索贿受贿。
十三、爱护公物,不得私拿、挪用公物,损坏公物要赔偿;不铺张浪费,节约用水、用电。
十四、讲究公共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、纸屑、烟头等杂物,禁止对医疗废物违规处置。
以上各条,请全体职工自觉遵守,如有违反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等处分。